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12月29日上午10:30;
2、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西虹东路751号新天集团大厦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新萍 ;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参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470,360,800股,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238,483,7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70%。(其中暂不流通股股东2人,代表股份215,725,464股,占总股本的45.86%;流通股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22,758,240股,占总股本的4.8%)。公司与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以下简称“新天集团”)进行资产置换,1-2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此两项议案表决时扣除关联股东新天集团所持股份数。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与新天集团进行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2,758,24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2、关于与新天集团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书》;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2,758,24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38,483,70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38,483,70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5、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38,483,70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6、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有关本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刊登于2006年11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2006-033号公告。
①、表决情况: 该议案赞成票238,483,704股,占有效表决权的总股数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②、表决结果:提案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陈盈如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议案的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二00六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告。
特此公告!
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