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证券
  • 6:金融
  • 7:时事·国内
  • 8:时事·海外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专版
  • A6:产权
  • A7:专版
  • A8:信息大全
  • A9:信息大全
  • A10:信息大全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理财
  • B3:理财
  • B5:理财
  • B6:理财
  • B7:理财
  • B8:理财
  •  
      2007 年 1 月 4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6版:信息披露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资产净值公告(等)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能按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告
    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完毕的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江西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过户的公告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的公告
    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07年0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包括A、B两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4月12日生效。根据《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7年1月4日(本月第一个工作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12月4日起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7年1月4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的自2006年12月4日起至2007年1月4日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Σ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7年1月4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7年1月4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7年1月8日。

      (注:2007年1月8日为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1月5日(收益结转份额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1月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投资者于2007年1月4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分配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配收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任一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82353668;400-6788-999(免长途电话费);

      3、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银行、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天相投资顾问、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国联证券、湘财证券、华夏证券、中国银河证券、长江证券、兴业证券、申银万国、天同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东北证券、上海证券、东方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国盛证券等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