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江纸
股权完成司法过户
2007年01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袁小可
ST江纸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因江西江中制药(集团)诉江西纸业集团借款纠纷一案,江西省南昌市中院已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解除了对江纸集团所持有的公司国有法人股2446.4万股的冻结,并将该股权司法划转给江中集团。
ST江纸表示,2006年12月28日,上述股国有法人股已经司法过户至江中集团。ST江纸表示,至此,江中集团持有ST江纸股份2.1亿股,占ST江纸总股份的69.61%,江纸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