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6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根据各位董事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债权转让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的原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占用本公司资金6300万元,至今尚未收回。根据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协调下,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以现金6300万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6300万元债权。
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以6300万元的价格(现金支付)向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本公司持有的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6300万元的债权。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ST亚星 公告编号:2007-02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清欠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6日占用本公司6300万元资金。根据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务院国资委、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在扬州市政府的支持协调下,扬州机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意以现金6300万元受让本公司持有的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6300万元债权。经多方努力现该项被占用资金6300万元已于2006年12月28日归还到本公司帐户。至此,本公司的原大股东占用资金事项已清理完毕。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