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已于今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与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金融类和B股公司实施境内外“双重审计”、提供两份财务报表的“老皇历”是不是也该改一改了?
会计是国际通用商业语言,但沪深上市公司原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许多方面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差异。正是由于这种会计语言上的差异,B股公司在聘请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法定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同时,还需聘请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对其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补充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俗称“双重审计”。金融类拟上市及已上市公司,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因其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为提高此类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降低风险,也需要实施“双重审计”。例如深发展,同时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该行审计工作,2006年上半年分别支付审计费用165万元和385 万元。
可以看出,“双重审计”是原有会计、审计环境下的特殊信息披露要求。由于准则的差异,一家公司往往出现两份不同报表的局面,甚至发生盈亏巨变。如深市含B股公司方大,境内审计2005年度亏损5837万元,境外审计却盈利3851万元。方大2005年度业绩在不同会计准则下的天壤之别,主要来自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增值部分,其“投资物业公平价值收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高达9423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新准则体系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就借鉴国际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方大也在其2005年报中表示,公司2007年启用新准则后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理方法将与国际准则趋于一致。这就是说,方大2007年报若仍需“双重审计”,将不再出现两份业绩迥异的报表。
事实上,不仅仅是公允价值这一新的计量模式的引入,新的会计准则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境内外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大幅度提高,取消“双重审计”的时机已经成熟。不用编制两份报表,也将大大节约相关公司的信息披露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鉴于B股市场前途尚不明朗,如果A、B股实施并轨,自然不再有“双重审计”的问题,因此,取消“双重审计”很有可能先从金融类上市公司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