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与国际接轨步伐的加快,巴塞尔新资本协议(BaselII)也越来越成为国内不少大型商业银行的自我要求标准。记者日前从银监会了解到,尽管总体要求大型银行到2010年底实施BaselII,但对于各个银行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表。不过,目前不少大型商业银行正在对BaselII进行调研,并开始努力推进实施相关工作。
记者了解到,银监会即将公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规定,大型商业银行应从2010年底开始实施BaselII,如果届时不能达到银监会规定的最低要求,经批准可暂缓实施BaselII,但不得迟于2013年年底。另外,意见还分别按照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对其实施BaselII的要求进行了区别对待。对国际活跃银行、大型银行、中小商业银行的要求均不相同。中小商业银行可自愿实施BaselII。
据了解,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规划会议”上表示,银监会将实施BaselII的对象主要定位于大型商业银行、方法定位于内部评级法,目的就在于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借鉴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帮助这些银行做好、做实“风险管理”这门功课。从机制建设入手,逐步缩小与国际大银行的差距,巩固并发展来之不易的改革成果。
刘明康说,近两年,我国银行业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但在新体制、新环境下,商业银行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BaselII为国内大型银行改进风险管理技术、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提供了动力和工具,也为完善银行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有效性确立了标杆。
刘明康指出,实施BaselII将有助于商业银行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有助于配合国内大型银行国际化经营战略的实施。另外,实施BaselII将促使我国银行业和监管当局进一步加强交流与互动。刘明康表示,银监会将以开放的态度,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与业界开展对话和磋商,共谋对策,确保在实质上实施BaselII而非在形式上套用BaselII。
据了解,工行、中行、招行等都对新资本协议进行了有效的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