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6年12月30 日上午九点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包括:
① 以公司名义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并在经中国人民银行下达备案通知书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发行;
② 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正式通过本议案之后,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的议案,包括:ⅰ根据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和条件;ⅱ在前述第①条规定的筹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融资券金额;ⅲ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等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方能执行。
二、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7年1月25日(星期四)上午9:30,预计会期半天;
3、会议地点:新光影艺苑(上海市宁波路586号,靠近广西北路口);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和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有关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审议内容,公司已刊登于2007年1月5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月16日(星期二)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完成登记程序后,有权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如委托,须同时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法人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附件)、证券帐户和出席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异地登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
4、登记时间:2007年1月19日(星期五)9:00—16:00
5、登记地点:新光迎宾馆二楼(上海市广西北路485号)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按有关规定不发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为保证会场的秩序,未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公司将不作参加会议的安排。
2、地址:上海南京东路800号10楼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电话 :021-6322-3344转61879、61816
4、传真 :021-63603298
5、邮编 :200001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