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暨对外担保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
●担保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000万元
●反担保情况:由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提供信用反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3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06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5名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为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申请3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06年12月30日至2008年6月29日。
2006年12月30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区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已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为本次担保提供信用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为1.6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310-312室,法定代表人:史致金,经营范围:北蔡工业园区成片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高科技项目的研发经营,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仓储物流、综合性商场、展览、会务、酒店、会所项目的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11月30日,该公司账面总资产23122.50万元,负债6041.27万元,净资产17081.23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902.31万元,预计2006年度可实现利润总额350万元(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上海张江新希望企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其经营、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担保不会给公司经营造成影响及带来财务风险。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 %,公司无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