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月4日在公司十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继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为了推进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经公司全体非流通股的股东提议,同意本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并委托董事会制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决定:
以公司现有流通股份148,206,318为基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之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同比例送股,使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3股的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1.99股。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系以实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目的,故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则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将不会付诸实施。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以及2007年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征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详细内容见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在平等协商、诚信互谅、自主决策的基础上进行。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相关股东会议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方案是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会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股本议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实施。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2月5日在公司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关于利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相关情况详见公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