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6年9月28日在北京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分别签署了《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河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权益的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转让协议,本公司向华能集团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575万元。根据增资协议,华能集团向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水电”)支付的单方增资金额为人民币6.15亿元。有关本次交易的详情请参见2006年9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所述关联交易于2006年12月27日已获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规定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满足。2007年1月初,本公司已根据转让协议向华能集团全额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华能集团已根据增资协议向四川水电全额支付了单方增资金额。相应的股权转让和增资工作已基本完成,本公司正在进行有关工商登记事项变更的工作。
转让协议和增资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的河南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水电的注册资本权益比例分别为60%和49%。
转让协议所述的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的权益运行装机容量将增加约60兆瓦;增资协议所述的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的权益运行装机容量将减少约115兆瓦。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拥有的权益运行装机容量为27922兆瓦。
特此公告。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