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 票 简 称 :宁波华翔
股 票 代 码 :002048
上 市 地 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周敏峰和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 讯 地 址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邮 政 编 码 :315722
联 系 电 话 :0574 -658378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01月0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15号准则》、《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华翔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出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周敏峰和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华翔: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华翔集团: 指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 指《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股份转让: 指周敏峰将其持有宁波华翔3.262%股份和华翔集团将其持有宁波华翔0.803%股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姓名:周敏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30225661108101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联系电话:0574 – 65837888
2、姓名:周晓峰
性别:男
国籍:中国,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身份证号码:33022519691118101X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工业区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象西工业区
联系电话:0574 – 65831616
3、公司名称: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法定代表人:周辞美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2002006268
经营期限:1996年8月5日至2021年12月30日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进出口业务、汽车零部件、改装车和整车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开发等。
税务登记号码: 330225254097447
通讯地址:浙江省象山县西周镇镇安路104号
联系电话:0574 – 65837888
联系人:杨仲湘
华翔集团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华翔集团现有股东11名,均为自然人,其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2人,占总股份的95.34%,本公司董事长周晓峰先生直接持有华翔集团51.25%的股份,为华翔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华翔集团主要股东中,周辞美为周晓峰的父亲,赖彩绒为周晓峰的母亲,周敏峰为周晓峰之兄,张松梅为周晓峰的妻子。股东情况如下表:
华翔集团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上述人员均未曾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及对公司控制关系结构图
华翔集团的第一大股东周晓峰为宁波华翔的股东、董事长,在本次股份转让后,周晓峰及其关联方通过华翔集团共持有宁波华翔27.02%股份,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周晓峰、周敏峰、华翔集团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周敏峰和华翔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周晓峰出于看好宁波华翔未来几年良好的发展前景,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四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宁波华翔有权益变动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前,周敏峰持有宁波华翔20,277,270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1,115,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9,162,270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7.392%;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56,062,188股股份(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11,115,000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44,947,188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20.438%;周晓峰持有宁波华翔有限售条件的股份8,927,100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3.255%。
周晓峰及其关联人共持有宁波华翔31.08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止到2006年12月20日收盘,华翔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2,202,1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803%,平均价格12.53元/股。截止到2007年1月8日收盘,周敏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份8,947,2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262%,平均价格13.06元/股;周晓峰及其关联人共减持宁波华翔股份11,149,37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065%。
此次权益变动后,周敏峰持有流通股股份11,330,000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4.131%。华翔集团持有流通股股份53,860,088股,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19.635%。周晓峰持有宁波华翔8,927,100股股份,占宁波华翔总股本的3.255%。
周晓峰及其关联人共持有宁波华翔27.02%的股份,其对宁波华翔的控制地位没有发生变化。
二、周晓峰、周敏峰和华翔集团持有宁波华翔的权利限制情况
周晓峰、周敏峰和华翔集团持有的宁波华翔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
第五章 前六个月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它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宁波华翔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晓峰
日期:2007年01月0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敏峰
日期:2007年01月0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辞美
日期:2007年01月08日
第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周敏峰的身份证明文件
2、周晓峰的身份证明文件
3、华翔集团的营业执照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
2、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坤勇、韩铭扬
联系电话:021-68948127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白杨路1160号
附表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周辞美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周晓峰、周敏峰
签字:周晓峰、周敏峰
日期:2007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