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买入或卖出股票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买入或卖出股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 (1)到券商营业部柜台填写买入或卖出委托单;(2)拨打券商开设的委托电话;(3)通过自助键盘终端进行委托;(4)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委托。
如何确认是否成交
只要到证券营业部查阅证券交易所反馈给券商的成交回报单,或者在规定的时间里去进行股票交割便可知道是否成交。也有不少券商专为进行自助委托的客户提供股票成交查询,通过拨打电话或者自助终端、网上交易系统一查便知。
如何领取资金账户中的现金
已实行客户保证金第三方存管的证券营业部,因营业部没有资金柜台,需要客户办理相关银行的银证转账,通过各种电话银行或网上银行把在证券营业部的资金划入银行,然后再到银行提取。
对未实行第三方存管的证券营业部,客户则需携带好本人身份证明,一般有股东账户卡、身份证、资金账户存折等到委托卖出股票的证券营业部的资金柜台办理取款手续即可。目前,大部分营业部均已取消现金柜台,一般均需办理银证转账手续存取款。
如何领取红利
目前在国内挂牌上市的公司个人股红利主要是委托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代理发放。办理过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享有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其红利直接划拨至其指定账户内的待遇。目前沪市红利领取基本是按照以上办法进行。
深市红利领取办法已在1996年上半年进行了重大修改。投资者从深交所在报纸上公布的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时间表中便可获知自己可得到的红股和股息,无须办理任何手续,股息和红股会直接派到账上。一般情况下,红股于R+3日(R日为股权登记日)到投资者账户内,可流通股于R+3日起开始上市交易。现金股息于R+5到投资者资金账户。
(节选自本报新编《股民学校初级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