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林权改革大幅增加我国林业资源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何鹏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昨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6年我国林权改革取得明显实效,造林数量迅速提高,林农收入明显增加。
被称为“第三次土地改革”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曹清尧说,去年的集体林权改革中,江西、福建、浙江、辽宁的改革经验得到广泛推广,河北、内蒙古、吉林等19个省区也相继启动了集体林权改革。曹清尧表示,林改激活了林业生产力,改制省区的造林数量和质量迅速提高。福建省连续两年造林面积超过200万亩,比林改前翻了一番;江西省连续两年造林达到330万亩,是10年来最高峰。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2006年福建省林业总产值突破了1000亿,林农的收入增加了15亿。江西省的农民林业收入同比增长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