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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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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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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1版:信息披露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申购赎回清单现金替代设置方法 调整的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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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申购赎回清单现金替代设置方法 调整的公告(等)
    2007年01月1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近期,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中小板ETF”)(代码:159902)因标的指数成份股在开盘前临时停牌或在盘中出现涨停的现象经常发生,导致在交易日投资者无法顺利进行中小板ETF的正常场内申购,影响了ETF正常套利机制的发挥。针对此类问题,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方便投资者的申购,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业务实施细则》、《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基金合同》以及《中小企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决定对中小板ETF每日申购赎回清单中现金替代设置方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现金替代设置方法如下:

      一、除按照目前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设置为“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股外,其他成份股均设置为“允许”现金替代。

      二、通过规定现金替代比例上限,控制投资者申购时采用现金替代成份股的总额比例。

      调整后虽然设置为“允许”现金替代的成份股个数增多,但根据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现金替代比例不得超过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的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其中现金替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第i只证券替代数量×该证券经除权调整后的T-1收盘价

      

      现金替代比例=—————————————————————————————————————————

      申购基金份额×T-1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n为投资者采用现金替代的成份股票个数。

      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预估的可能发生涨停或临时停牌的成份股个数设置每天的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如果投资者申购时的实际现金替代比例大于当天申购赎回清单中设置的现金替代比例上限,则该笔申购失败。

      调整后的现金替代设置方法,将于2007年1月12日开始正式实施。敬请中小板ETF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和投资者注意。

      咨询方式: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org.cn)和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了解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华夏红利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

      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6日发布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华夏红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限时限量持续销售活动的公告》,根据《华夏红利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已于2006年12月28日发布了《关于华夏红利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现将华夏红利混和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暂停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情况第二次提示如下:

      自2006年12月14日起至2007年2月16日止,本基金暂停接受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均包括前端收费模式和后端收费模式)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运用

      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6号《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进行基金投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拟于2007年1月15日申购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500万元,申购费率1.0%;申购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1000万元,申购费率1.0%。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案

      暨恢复办理前端申购、转换转入及

      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一、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案

      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1年12月18日生效。根据《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决定向本基金持有人进行第十三次收益分配。截至2007年1月9日本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为0.795元。现将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2007年1月11日交易结束后,于2007年1月12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收益分配结果公告为准。本基金进行收益分配后,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元左右。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7年1月11日

      2、除息日: 2007年1月12日

      3、现金收益发放时间: 除息日后三个工作日内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 2007年1月15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07年1月1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2007年1月11日交易结束后,于2007年1月12日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除息日后三个工作日内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1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1月17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投资者变更分红方式,需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对应的收费模式,提交相应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

      3、如投资者在多个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针对某一收费模式购买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适用于该投资人持有的依照同一收费模式所购买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4、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2007年1月11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7年1月11日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二、华夏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前端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

      鉴于上述基金分红事项已确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07年1月15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业务。

      三、销售机构及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登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