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澄清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TCL集团,证券代码:000100)近期交易价格和成交量表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本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为此,经电话、邮件咨询公司管理层、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北京中文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本公司就东方早报传言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做出如下说明:
一、关于东方早报传言的澄清
传言1、东方早报于2007年1月11日报道“公司拥有3G组网及无线接入系统领域的核心知识产权,将是我国3G通信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经核实公司目前尚未拥有3G组网和无线接入系统领域的核心知识产权,但已具有3G手机制造技术和能力,今后将受惠于国内3G通信网络的建设和发展,但并不是我国3G通信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该报“TCL通讯拥有3G组网及无线接入系统领域的核心知识产权,将是我国3G通信建设的最大受益者之一”的报道不准确。
传言2、东方早报于2007年1月11日报道“公司参股30%的北京中文发独家制定文化部主导的“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预计每年可收取80亿元以上的版权利润,极有可能成为TCL集团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经确认,本公司通过惠州市TCL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占80%股份)持有北京中文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7.28%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1212.12万元。该公司接受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的委托,承接了“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开发、维护,目前属于测试、检测、试点阶段,该公司的运营模式为收取“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服务和维护费,非“版权利润”,收费标准尚未确定。东方早报上述报道不属实。( “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简介详见文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ccnt.gov.cn/gsjpd/whsc/t20060803_29031.htm )
二、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本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四、本公司于2006年10月21日、10月26日发布了2006年全年业绩预告公告及补充公告,预告2006年全年业绩将出现经营性亏损,根据初步估计,预计本公司2006年度将继续亏损,由于2005年本公司业绩亏损,如果2006年业绩继续亏损,本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