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01月1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59 证券简称: 古越龙山 编 号:临2007-001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11日,《中国证券报》刊登了题为“古越龙山高档老酒‘发酵’”的报道,文章报道了华泽集团代理销售古越龙山30年陈、40年陈、50年陈以及古越龙山贴牌生产“屋里厢”老酒系列新品。文章称“如能达到每年2亿元左右的销售规模,将给古越龙山带来1个亿以上的净利润并将保持持续的利润增长预期”。经询问公司管理层,现作出以下澄清:
1、2006年12月21日,公司与云南华悦酒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贴牌生产“屋里厢”黄酒的协议,协议约定2007年度销售目标1080万元(含税)。
2、2006年12月21日,公司与云南华致酒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销售古越龙山年份酒的协议,协议约定2007年度销售目标3000万元(含税)。
3、上述协议为公司签署的常规销售协议。
4、截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5、《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