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07年1月10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了违反环评和“三同时”(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的钢铁、电力、冶金等项目,其中涉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大唐国际唐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唐山热电公司”)运营的5台50兆瓦热电机组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大唐国际连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连城发电公司”)运营的连城电厂二期工程。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环境保护,是关系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基本国策,对于国家环保总局的政策、规章及要求,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并积极执行。
二、唐山热电公司承担着向唐山地区面积约1400万平方米区内的居民及用户的供暖任务。因正值供暖期,关停5台50兆瓦热电机组,将对供暖产生一定影响。本公司正与唐山地区有关部门协商,将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于今日起逐步关停5台50兆瓦热电机组。相关机组的具体关停步骤正在协商中。
三、连城电厂二期工程投产运营后,为达到更高环保水平,开始实施脱硫工程。但由于脱硫场地狭小,且一些环保设施的管线和烟道上的环保监测点位需要重新布置,施工期间现场不具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监测条件,故未能如期申请环保验收。该工程的脱硫工程预计2007年3月将投入运行,本公司正在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对该工程进行环保验收。
四、本公司将积极协调各方关系,落实环保治理整改措施,尽早达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根据本公司建设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对本公司的处理决定将不会对本公司建设项目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真诚希望广大投资者能够理解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着眼于本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继续对本公司给予关注和支持。
本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