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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决策过程中,要是被诸如“老板能接受什么样的决策?”、“我知道财务人员不会喜欢这个决策,那么我现在怎么做才能迎合他们的心意呢?”、“我知道这与我们长期以来相信的东西相矛盾,我们该如何慢慢地、在小范围内起步,以免惊动太多的人?”之类问题所困扰,决策肯定会失败。
这是德鲁克通过他本人的教训总结出的一条经验。二战之后,公司变革正迫在眉睫。他接到一个大型咨询项目,向通用汽车公司建议变革方案。写完报告后他就开始担心。一会儿是雪佛兰的人说,他们不喜欢这条,他就把这条删掉了;一会儿劳动关系部门的人说不喜欢那条,他又放弃了那个建议;设计部门坚持对汽车采取统一的设计,虽然市场调查表明,统一的设计风格并不受美国公众欢迎,但最后他还是把这一条建议改得模棱两可。
结果,他的报告没能说服雪佛兰公司、劳动关系部门或者设计部门的人改变想法,这些人也没有人支持他。
通用汽车公司的创始人和董事长艾尔弗雷德·斯隆把德鲁克叫到了他的办公室,对他说:“德鲁克先生,通用汽车公司有很多副总裁,他们都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能够根据需要做出各种妥协,不需要顾问去劝说他们”。
德鲁克记住了老斯隆的这句话。之后,他做决策时,再也不被“谁会喜欢”或者“谁会不喜欢”之类的问题所困扰,他首先会想好什么是正确的决策。
判断“什么是正确的决策”是做出有效决策的一个出发点。当然,最终妥协还是必要的。但是在妥协之前,决策者必须要弄清楚什么是正确的妥协,什么是错误的、不能接受的妥协。
“半块面包总比没有面包好”,这句谚语可以用来形容正确的妥协;错误的妥协可以用圣经故事中《所罗门的判决》来形容:“与其要半个婴儿,还不如不要婴儿”。卓有成效的决策者事先就要想好,什么样的妥协是可以接受的“半块面包”,什么样的妥协就像那“半个婴儿”,比根本不做出决策还要糟糕。
要这样做,首先需要明确界定问题,然后将有效决策的具体细节写下来。比如一个决策怎样才能解决问题?不管要做什么妥协,只要一个方案能够解决问题———尽管可能解决得不够完美———这种妥协就是正确的妥协。如果妥协不能解决问题,这种妥协就是错误的,这个方案可能比不做决策更有害。
在中国,“妥协”在很多人的意识中似乎是一个贬义词。好像总是屈辱性的“城下之盟”。这是一种偏见。在传统的等级制森严的社会中,弱小者为了生存,是需要经常做出屈辱性的妥协。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小到人际关系的处理,大到政府政策的出台,乃至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处理,都必然有妥协。比如说,在争执中,为了尊重对方的尊严而做出的让步,绝不能视为妥协。在企业决策中,特别是在与他人合作时,管理者也应该以妥协的思维方式争取持久的双赢或多赢的局面。妥协的思维,对企业持续的战略优势,实现长远的战略目标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
在决策中,“妥协”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考虑因素。但是,管理者决策时,不能首先考虑妥协。他首先考虑的应该是“什么才是正确的决策”。与此同时,如果管理者在决策中仅仅是考虑了某项决策“应该是什么样的”,很可能这个决策贯彻不下去,因为还没有考虑到这个决策所影响的方方面面,某项决策“应该是怎么样的”与某项决策“实际是怎么样的”之间肯定存在差距。这里的关键是在“妥协”的时候一定要守住“底线”,也就是德鲁克在决策的要素中讲到的“边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