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7年1月11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参加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设立“太阳能级晶硅项目”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提案
湖南省益阳市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承办研发了年产16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600吨太阳能级单晶硅项目。该公司为补充项目流动资金,于2006年11月向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申请借款金额壹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申请借款期限为壹年,贷款年利率为8.46%。
为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将由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其所拥有的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6号美亚大厦第3、4、6层,总面积为10,985.81㎡,估值2.1046亿元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本利偿还的抵押担保。
表决结果为: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邵明安、沈剑虹回避表决。
二、关于召开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会议时间:2007年1月30日上午9点30分
2、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地址会议室
3、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设立“太阳能级晶硅项目”流动资金贷款项目的提案;
(2)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的提案。(详见2006年12月22日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编号为“临2006-030”号《关于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公告》)
4、参加会议办法:
(1)凡是2007年1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可参加。
(2)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07年1月26日-1月29日(工作日内)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到本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邮寄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登记地点: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29层
联系电话:021-63410710 邮政编码:200001
传真:021-63410712 联系人:武国建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816 股票简称:安信信托 编号:临2007-002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提供贷款已于2007年1月11日经本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审议,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贷款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表决中予以回避。
●安信信托之实际控制人为本次交易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贷款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贷款属公司正常金融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将为公司带来1000万元左右的利息收入。
一、交易概述
2007年1月1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湖南省益阳市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壹亿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期限为壹年,贷款年利率为8.46%。
二、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当事人
1.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是由香港宏达科技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兴建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成立于2006年7月,注册资金8000万元港币,法定代表人为高天国。高天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该公司承办研发了年产1600吨太阳能级多晶硅、600吨太阳能级单晶硅项目,并依此规划经三期总投资约30亿人民币、年产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太阳能级晶硅材料工业园区。该公司以从事太阳能级晶硅材料的研发与生产为主业,项目为高新技术能源产品,发展前景广阔。按照项目投资发展规划,第一期拟在两年内投资约4亿元人民币,建成年产600吨单晶硅、1600吨多晶硅的晶硅材料生产企业。再经二、三期的后续投资,使投资总额达到约30亿元人民币,形成年产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太阳能级晶硅材料工业园区。目前,第一期占地212亩的生产区已进入全面施工建设阶段,按工期计划完成了部分建筑工程,将于今年初进行前期设备安装调试,开始试生产。预计今年年底完成第一期投资额,达到计划产能,主要产品为纯度在6N以上的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和纯度在5N以上的太阳能级多晶硅材料。目前太阳能级晶硅材料处于卖方市场,预计年平均销售收入可达到20亿元。
三、 交易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3.1 交易双方
借款人:益阳晶鑫新能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贷款人:本合同专指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法继受人。
3.2 贷款人同意按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提供金额为(大写)壹亿贰仟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供借款人用于晶硅材料研发生产项目。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3.3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贰仟伍佰万元,由贷款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次发放给借款人,但最后一笔贷款不晚于2007 年2 月 9日发放,贷款期限为1年,自第一笔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3.4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年利率为 8.46 %。
3.5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贷款利率不调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按下列方式调整:若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含浮动),导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上限的,则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上限为准;导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下限的,则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含浮动)下限为准。
3.6 贷款人和借款人应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收。
3.7 除项目本身的经营收入外,对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损失赔偿金及相关费用,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如下还款来源的保障:
借款人的其它一切财产作为还款保障。
项目经营收入以及其他经营资金和其他财产偿付贷款本息。
3.8 为保证借款资金的安全,如期如数偿还本利,将由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其所拥有的位于昆明市人民中路16号美亚大厦第3、4、6层,总面积为10,985.81㎡,估值2.1046亿元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本利偿还的抵押担保。抵押物不存在重复抵押或担保。
根据云中立会事评字[2007]第3 号评估报告:该固定资产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贰万壹仟零肆拾陆点叁伍万元(21046.35万元)。
3.9 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和其他一切应付费用全部归还后自动终止。
3.10 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金。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贷款不予展期。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提前还款。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贷款属公司正常金融业务,将为公司带来约1000万元的利息收入。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就本次流动资金贷款,独立董事宗刚、施天涛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流动资金贷款属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做出决策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还款保证的抵押物以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值作为保证依据,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未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旨在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安全性和收益性较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安信信托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安信信托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