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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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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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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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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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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1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566        证券简称:海南海药         公告编号2007-003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28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月12日

      2、召开地点: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刘悉承董事长

      6、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见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股份71,004,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就会议公告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该提案进行了表决。大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提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12月28日《中国证券报》。

      表决情况:

      同意票71,004,4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此议案已经出席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数的三分之二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涂显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