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生效时间的股东提案、关于新增董事任职生效时间的股东提案的公告及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30日公告了《关于召开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2006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元月十二日收到公司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7.36%的股份)提交的《关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生效时间的提案》及《关于公司新增董事任职生效时间的提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查认为,该等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等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等提案具体内容如下:
提案一:《关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生效时间的提案》
提议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的修改,即“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13名董事组成,其中5名独立董事且至少1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一、议案二、议案六及议案七后,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行生效。
提案二:《关于公司新增董事任职生效时间的提案》
提议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选举王开国、李明山、夏斌及李光荣为本公司新增董事及审议批准《关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修改生效时间的提案》后,新当选董事王开国、李明山、夏斌及李光荣的委任应于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行生效。新当选的董事与本公司现任9名董事组成存续公司新的董事会。
股东大会新增加提案后,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元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代码:738837 投票简称:都市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特此公告。
上海市都市农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