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未获通过的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13日下午在南通市工农路28号公司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股份116,098,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9%(其中:参加股东大会的非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116,07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68%;参加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股东2名,代表股份2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批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不再委托江苏天华大彭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报审计及相关业务,另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6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116,098,52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其中:非流通股股份116,076,924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股份的100%;流通股股份21,600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 %;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郭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