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7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900.00万元的方式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03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2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7年1月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7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900.00万元的方式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7-003的公司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7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7-003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7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2,900.00万元的方式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投资公司”)。因本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亦为镇江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公司的上述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有关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项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即可进行。
二、投资主体介绍
该项关联投资涉及的关联投资方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6年4月2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1000001),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贰亿元,注册地址:柯桥镇金柯桥大道;法定代表人:金良顺。经营范围:生产经营轻质建材、针纺织品;建筑安装施工、房地产开发、汽车维修。经销建筑材料、金属(除贵稀金属外)、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下设广告中心,下设进出口分公司;生产经营汽车配件;市场投资开发。截至2006年10月31日,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573,828万元,净资产145,453万元,2006年1-10月实现净利润20,791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根据镇江市丹徒工商行政管理局2005年7月25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11211101886),该企业成立于2004年10月22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法定代表人:马行;现有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厂房的建设与租赁(上述项目涉及专项审批的,必须经批准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镇江投资公司现有股东两名,其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900万元,出资比例为90%;马行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为10%。
根据镇江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镇诚会字(2007)第001号审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镇江投资公司总资产为4,984.43万元,净资产2,000.00万元,2006年度实现利润21.45万元。
四、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草案)主要内容
1、投资各方: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马行。
2、投资标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增资金额:4,250万元。
4、投资资金来源:公司对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900万元的现金投资通过自筹的方式解决。
5、投资方式:公司本次投资将按照镇江投资公司增资的方式进行,增资后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6,250万元,其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150.00万元,出资比例为50.40%;公司出资2,9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46.40%;马行出资200.00万元,出资比例为3.20%。
6、投入资金支付方式:以现金方式出资,在协议书正式生效后的一个月内缴付完毕。
7、协议书生效时间及期限: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8、违约条款:上述协议生效后,因执行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五、进行对外投资的目的以及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主要是为了通过参与商业性房地产的开发,取得理想的经济效益,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企业今后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对镇江投资公司的上述投资将全部用于该公司商业性房地产项目(已有商住用地位于镇江丹徒新区盛丹路以东、爱民路以北、纬六路以北,面积折合117亩)的开发,项目开发完工后将可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由此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认为:本次投资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通过参与商业性房地产的开发,以有效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为企业今后的可持续性发展奠定基础。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投资精功镇江投资有限公司。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镇江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镇诚会字(2007)第001号审计报告;
4、《精功镇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草案)。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