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用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赠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即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单方面定向转增7,560,000股。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要纳税。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月18日。
4、公司股票复牌日为2007年1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5、自2007年1月22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雄震”变更为“*ST雄震”,股票代码“600711”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ST雄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7年1月8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对价安排的形式和数量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由S*ST雄震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5,12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单方面定向转增股份,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以此获取上市流通权。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5股的转增股份,即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单方面定向转增7,560,000股,对价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33股。在定向转增股份实施完成后,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67,920,000股。
(2)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
提起改革动议的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深圳雄震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汇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金尚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股份将获得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即公司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单方面定向转增7,560,000股。
3、执行对价安排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7年1月18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7年1月22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7年1月22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由“S*ST雄震”变更为“*ST雄震”,股票代码“600711”保持不变。
五、对价安排实施办法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所获得的股份,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七、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要求及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承诺,改革方案实施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的预计时间如下表所示:
注1:G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
注2:根据非流通股股东作出的关于持有股份获得流通权后的交易或转让限制的法定承诺。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单位名称: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华坚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国贸大厦29层B座
邮政编码: 361004
电 话: (0592)5891697
传 真: (0592)5891699
2、财务指标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有所下降,公司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数量将增加、持股比例上升,公司的股本总数也将扩大,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九、备查文件
1、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4、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
5、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一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