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记帐式(十一期)国债
兑付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7年01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各结算参与人: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7年记账式国债及储蓄国债(电子式)还本付息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7]4号),我公司将从2007年1月25日起代理2006年记账式(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到期兑付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挂牌名称为“06国债(11)”,交易代码为“010611”,兑付代码为“010611”,期限半年,贴现发行。
二、本期国债兑付的债权登记日为1月22日,凡于当日闭市后仍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为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的最终所有者。本期国债到期兑付资金支付日为1月25日,每百元面值的兑付资金为100元。
三、我公司在确认代理兑付资金到帐后,于1月24日汇总指定交易在各法人结算单位名下投资者的应收本期兑付资金清算数据,并于次一工作日将兑付资金划付至相关结算单位在我公司的交收账户内,由相关法人结算单位负责及时支付给投资者。享有本次兑付资金但尚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我公司将在其办妥指定交易后,通过结算单位支付本次兑付资金。
特此通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