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
通知对本公司影响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规则,有利于土地增值税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和开发更多普通商品房。
本公司已按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和各地方政府的规定,在房产实现销售的同时预交了土地增值税。截止2006年12月31日,公司土地储备建筑面积约为170万平方米。公司2006年缴纳土地增值税金为369.44万元(包括本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下属孙公司)。公司在新项目的开发运营中对土地增值税问题已经作了预先考虑。
公司所开发的房产基本为普通居民住宅,项目结算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影响较小。
《通知》的颁发对本公司2006年经营业绩不会造成较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东华实业 公告编号:临2007-006号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有关媒体相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有媒体报道:“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拟将所持有广州证券有限公司(下称“广州证券”)股权注入本公司,以实现本公司对广州证券的直接持股以及广州证券的借壳上市”。报道称:“大股东粤泰集团将所持广证股权注入上市公司,实现东华实业对广证的直接持股。……粤泰集团正与有关方面洽谈,试图收购其他股东所持广证股权。收购完成后,粤泰拟将广州证券资产一并注入东华实业。……”(来源:南方都市报2007年1月17日《广州证券股权或注入东华实业》)
现根据大股东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函询答复,就有关事项澄清如下:
至目前为止,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无试图从广州证券其他股东手中收购广证股权并注入上市公司的打算,也无与广州证券的其他股东接洽收购股权的相关行为。
董事会郑重声明: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如果本公司有需要披露的信息,将及时在指定报刊上予以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