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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商自辩:不碍2006年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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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产商自辩:不碍2006年业绩
    2007年0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绝大部分上市地产公司公告表示,在房产实现销售时已预缴土地增值税

      □本报记者 岳敬飞

      

      继昨日万科A等公告其2006年业绩不会受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影响之后,今日又有数十家上市房地产公司齐齐发布内容大致相同的公告。这些公司表示,清算征税不影响公司2006年的业绩,或影响有限。

      部分公司:不影响去年业绩

      在公告中直接表示2006年业绩不受影响的公司包括:保利地产、金融街、上实发展、中华企业、华业地产、栖霞建设、天房发展、ST江纸、珠江实业、九龙山、金山开发等。

      保利地产认为,土地增值税是国家已经长期执行的一项政策,《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相关规定,加强了土地增值税政策的执行力度,但在征收范围和缴纳标准方面与以往规定并没有变化。

      金融街、上实发展、保利地产、深振业等均表示,公司此前已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初步预计土地增值税不会影响2006年度利润计划的实现。

      冠城大通、栖霞建设、天房发展、珠江实业等公司则分别阐释了自己“不受影响或影响较小”的理由,主要包括:房地产业务主要以开发普通居民住宅为主;所开发项目的增值率大部分未达到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标准,按规定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开发项目主要为经济适用房,项目结算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影响较小;所开发的房产毛利率不高,受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的影响有限;已办妥土地证及已参加土地竞拍并中标的土地储备计目前并未销售,因此并未预提土地增值税……

      多家公司称影响有限

      除表示不影响2006年业绩的公司,另有多家上市公司表示,受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影响有限,包括:外高桥、北京城建、万通先锋、天地源、东华实业、上海新梅、空港股份、华发股份、东华实业、美都控股等。

      外高桥称,公司目前在外高桥保税区内拥有的工业房地产主要用于出租,未发生产权转移,不涉及土地增值税。公司最大的资产5·74项目处于开发启动阶段,尚未涉及产权转让,因此影响较小。

      万通先锋称,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预收房款的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一的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该政策的实施对本公司2006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天地源和S浙广厦均表示,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以普通住宅开发为主要构成,因而受土地增值税影响相对较少。

      此外,直接披露了受此政策影响将导致净利润减少的公司只有S*ST庆丰一家。在公告中,S*ST庆丰称,目前正在开发的和已竣工的几个项目在销售时已预缴了土地增值税,公司将按《通知》精神认真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预计受土地增值税影响将减少净利润约200万元。

      ■分析师预测

      地产公司净利将降5%-13%

      有不少房地产行业分析师认为,理论上,房地产开发商的净利润将下降5%-13%。

      光大证券研究员赵强在昨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土地增值税四个临界点所对应的毛利率分别是:23.1%、48.7%、61.5%、74.4%,当毛利率低于23.1%时,实际上不需要缴税。目前,房地产项目的平均毛利率在25%-30%之间,在按实清算的情况下,对净利润的影响大约是“下降5%-13%”。当项目的毛利率超过了50%,则对净利润的影响将超过27%。

      赵强认为,由于万科A、金地集团、中华企业已经预提了土地增值税,所受影响有限。华侨城所受的影响最大。根据房价和开发成本的数据,估计华侨城所开发的波特菲诺项目的毛利率在50%以上;按最近售价,毛利率可能超过70%。(岳敬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