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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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月19日以通讯方式(专人送达或传真)召开。9名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于2007年1月12日分别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及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0日
附件:关于为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及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二期4800t/d水泥生产线及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是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本支出项目。
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二期48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 估算总投资为3.7亿元,其中:申请固定资产借款2.2亿元,公司自筹1.5亿元。鉴于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银行方面要求由公司为该项目借款提供担保。
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一期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 估算总投资为1.5亿元,其中:注册资本6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9000万元。鉴于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60%控股的子公司,银行方面要求由本公司为该项目借款提供60%的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第44条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2006年11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5.93亿元,若增加上述二笔借款公司所承担的2.74亿元担保,则公司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2005年12月31日合并公司审计后净资产为12.14亿元)。
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的预期效益进行了分析,认为该项目建成后有良好的回报,项目无明显风险,同意为华新水泥(武穴)有限公司二期4800t/d水泥生产线项目提供全额担保,同意为湖南华新湘钢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提供60%的担保,担保期限为项目建设期,项目建成后将以各公司形成的固定资产作抵押,抵押不足的部分由股东按投资比率分别提供差额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