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事件警醒治理结构须健全
2007年0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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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新华保险公司事件被吴定富主席在全保会上提出,这表明保险监管部门高层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提到非常紧迫的程度。
保监会在抓公司治理结构上已经下了不少功夫:发布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等配套制度,初步建立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监管制度框架;另外,保险监管部门还对44家中资保险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摸底检查,举办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培训班,对部分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培训;探索治理结构监管的有效手段,列席部分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建立高管人员和董事会谈话制度。
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将给行业发展和社会发展带来很多风险: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管理的资金很大部分是为人民群众未来养老和医疗积累的准备金,正如吴定富主席所言“责任重如泰山”。
一旦公司治理结构出现了问题,吴定富担心:这些钱就可能被违规使用,甚至造成重大损失。
前几年,保险公司在证券公司的委托理财上出现了一些性质比较严重的问题。
“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特别是防范不合格股东把保险公司当成融资平台,是保险业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吴定富明确提出的。
加强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督,是保监会今年的主要任务之一。监管部门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动起真格来。
包括:着手研究保险公司治理结构评价体系,对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状况和改善情况进行评估;对问题公司采取优化股权结构等方式,从根本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对重点公司加大关注力度,防止因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引发的风险等。
但公司治理结构的真正建立不是一朝一夕的,也不是只有框架结构就能彻底解决问题的。真正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需要将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精髓贯彻到方方面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