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定于2007年2月1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关于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07年1月21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之修订方案》,同意将原定由本公司单一对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更该为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共同增资,具体为:本公司以每股壹元的价格向其增资898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拟以每股壹元的价格向其增资1020万元。本次增资后,其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6654.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4954.6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78%,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出资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12%,袁世杰出资6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8%。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新增本议案外,本公司2007年1月16日刊登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等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华盛达 编号: 临2007-004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华盛达实业”)拟与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仓储”)共同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达房产”)增资,本公司向华盛达房产增资8980万,华盛达仓储物流向华盛达房产增资1020万。
●●关联人回避事宜
董事会审议本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长袁建华先生、董事袁世杰先生、赵月琴女士进行了回避。
●●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旨在解决华盛达房产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降低财务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之修订方案》。
为解决公司之子公司华盛达房产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改善其财务状况,公司拟以每股壹元的价格向其增资8980万元,公司之子公司华盛达仓储拟以每股壹元的价格向其增资1020万元。
华盛达仓储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
1、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
注册资本:126888563元
法定代表人:袁建华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机械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的制造、销售,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产品)、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承接计算机系统网络集成工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技术转让,信息咨询服务(除期货、证券咨询),仓储服务,商品的包装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禁止的除外),建筑装潢工程承包。
截止 2006年9月30日,华盛达实业总资产为 61,362.62万元,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22,856.58万元,2006年1-9月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19,842.07万元,净利润为711.16万元。
2、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德清县莫干山经济开发区双山路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建华
经营范围:钢材、黄沙、煤炭、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销售;钢管、钢模;自用房屋、场地出租;电子过磅,储存保管、包装、装卸、流通加工、配送、物流信息。
截止 2006年9月30日,华盛达仓储的总资产为4135.14万元,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为874.42万元,2006年1-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074.97万元,净利润为-102.44万元。
3、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是否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拟对华盛达房产进行增资,华盛达房产原注册资本为6654.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974.6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78%,自然人袁世杰出资6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22%。本次增资后,华盛达房产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16654.8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4954.6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89.78%,华盛达仓储出资10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6.12%,袁世杰出资68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08%。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子公司华盛达仓储共同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华盛达房产进行增资,其中:本公司向华盛达房产增资8980万元,华盛达仓储向华盛达房产增资1020万元。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1)、目的
本项关联交易旨在解决华盛达房产项目开发资金的需要,加快项目的开发速度,进而对公司未来的业绩起到支撑作用。
(2)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按市场原则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就本次对外投资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裘红伟先生、林皓先生和黄轩珍女士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认为本项关联交易进行的方式和交易价格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关联股东或公司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项交易事项时,有关关联董事在审议和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关于本次资产出售之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我们认为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度,支撑上市公司业绩,没有损害公司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2、浙江华盛达仓储物流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3、浙江华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浙江华盛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