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月22日上午9:00在武钢宾馆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炯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50462695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38%。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免除陈明杰董事职务的议案》
504626950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票的100%;
0 股反对; 0 股弃权。
本次大会经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答邦彪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武钢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005 股票简称:武钢股份 编号:临2007-00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邓崎琳先生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下列决议:《关于取消武钢股份分离交易可转债发行方案中“公司债券转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特别条款”的议案》,取消的特别条款内容为:“在本次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公司债券到期日前的12个月之内,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当时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公司债券转为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方案具体条款将由董事会根据当时市场情况制定),并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后实施。”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相关事宜。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