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7年1月20日,《证券市场周刊》2007年第3期(总第1288期)刊登了特约作者张彤撰写的《物华股份 收入疑似“注水”》的文章,现就文中涉及的公司相关问题澄清如下:
一、收购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情况
2004年8月20日,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以427.5万元收购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北京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以142.5万元收购北京市天信诚装饰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北京市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物华股份持有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0%的股权,北京天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针对本次收购,公司已于200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股权公告》,在该公告中已说明“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方交易,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收购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该公司项目开发情况
2004年8月公司收购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时,该公司正在开发恬心家园等项目。但是由于该公司债务缠身、项目开发无法继续进行,已交完房款的住户无法按时办理进户,出现大量投诉。虽然该公司总资产24540.4万元,但总负债高达24474.5万元,净资产仅为65.9万元。先期投入的17374.5万元(占预计总投入的61%)都是靠向银行及企业拆借的资金。
收购完成后,公司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并先后向其投入1.3亿元,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使该公司最终渡过经营难关。目前累计开发面积213767.57平方米,其中已竣工面积95367.57平方米。
三、本公司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2004年以来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公司房地产开发的毛利率保持在30%以上,和行业平均水平基本持平。由于2004年公司销售的楼盘中含商铺,所以当年的毛利率略高。
公司2004年以来房地产业务各项目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四、本公司贸易、租赁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为出口海绵钛业务。我公司1-9月海绵钛贸易实现收入6049万元,毛利率20.88%。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公司贸易业务以自营方式为主,而国内外海绵钛购销价差较大。
由于公司的贸易业务通过深圳市外汇管理局全额办理结汇及核汇手续,未申请开设外币账户,故公司货币资金中无外币。
2、公司租赁业务收入2006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的原因为:2006年6月30日,公司向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其位于上海市康桥镇的商业地产,增加商业地产面积21355平方米,同时公司将华生大厦3-4层租入与原自有房产1-2层打包出租,从而使年租金水平较2005年度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关于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相同问题
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地址为北京市宣武区先农坛街18号,与北京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同一写字楼办公。 2004年11月,北京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迁至北京市宣武区白纸坊西街17号。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