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再次延期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原定于2007年1月20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股东提案,公司董事会已将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延期至2007年1月31日。(详见公司于2007年1月5日和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007年1月22日,本公司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758.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和第二大股东四川省电力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273.2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共同出具的《关于推迟召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因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仍未完成,提议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再次延期至2007年2月12日。
董事会认为,上述提案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决定将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再次延期至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时召开。
除此之外,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及会议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附: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关于推迟召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推迟召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并董事会:
乐山市国资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向贵公司并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推迟召开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因乐山市国资公司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提议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推迟至2007年1月31日召开。
截止目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相关准备工作仍未完成,现提议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再次推迟至2007年2月12日召开。
四 川 省 电 力 公 司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七年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