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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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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1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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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1版:信息披露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等)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二00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第三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 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路桥集团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项目中标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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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二00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等)
    2007年0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江苏申龙     编号:临2007-002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二00七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1月1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7年1月2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张健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沙智慧委托独立董事蒋何庆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符炳方先生、柳产忠先生、单玉华女士依法回避表决。

      (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2月8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07年2月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的全体股东;

      (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聘请的律师及其与大会有关工作人员。

      4、会议时间

      2007年2月8日上午9:00时开始。

      5、会议地点

      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公司会议室。

      6、登记方法

      (一)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凭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席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办公室,并于出席会议时凭上述材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07年2月5日8:30—17:00

      7、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江阴市申港镇申圩路(邮政编码:214443)

      (二)联系电话:0510-86620263

      传真:0510-86620263

      联系人:吴江渝

      (三)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401    股票简称:江苏申龙     编号:临2007-003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由于该公司与银行的贷款主合同在协商之中,因此担保合同还未正式生效。2007年1月19日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书,为本公司此次担保行为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正式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0,17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与创业集团之间为关联关系;

      公司注册地:江阴申港镇申圩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符炳方;

      主要经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制品、各种包装材料、纸制品、机器设备、金属加工、精密模具、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等,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截止2006年11月30日,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4,420,680,691.98元;总负债3,939,365,023.94元;净资产为481,315,668.03元;净利润为93,265,736.45元;资产负债率为89.11% 。

      截止2006年11月30日,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总资产89,929,965.42元;总负债59,271,868.94元;净资产为30,658,096.48元;净利润为-4,975,747.97元;资产负债率为65.91% 。在本次担保前,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累计对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200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间:一年。

      担保金额:1500万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为防范风险,本公司本次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同时,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同意以反担保人的身份,为本公司担保作反担保。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系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反担保的范围:本次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相关损失之和。反担保期限自公司为借款人履行全部债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本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经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根据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该公司具备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能力。并且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总体上本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6年9月30日,本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3.89%。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5036.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8%,其中对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担保总额84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六、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被担保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元月二十三日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年修订本)》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等规定,我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落实,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创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以资产抵押的方式为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无锡广发银行申请人民币1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与此相关的报告和文件资料,现就该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对外担保审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担保行为构成关联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规则。

      三、在本次担保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35036.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38%,存在一定的或有风险。但江苏申龙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90,176,8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结合其银行信用和实际偿债能力,本公司在提供担保的同时,已经与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并且根据江阴申龙制版有限公司的资产状况,该公司具备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能力。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总体上本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保障。

      独立董事:

      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