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创十年来最大增幅
2007年01月2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最新统计显示,2006年1月至11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911亿元,同比增长13.6%,是1997年以来的最大增幅。
2006年,商务部采取了三大措施,千方百计扩大消费。
一是准确把握居民消费的发展变化,研究制定有效促进消费措施。各级商务部门加快完善城乡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对消费品市场的监测预测,了解消费动态;掌握不同社会群体的消费特点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调控建议,有效引导生产和流通企业提供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的商品和服务。
二是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村消费。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功能,扩大其经营范围。组织企业与工业企业进行对接,更加直接地获得商品供给,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
三是促进城市居民消费。发展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社区商业、服务业,继续开展商业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菜、便宜菜。在推动餐饮、住宿、洗浴等传统服务业升级的同时,加快家政、看护、快递、保洁等新型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完善汽车、建材家居、新型家电等消费热点产品的流通体系,推动信贷消费、租赁消费和循环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在诸多利好政策的影响下,全国消费品市场趋向回暖。据商务部监测,2006年前10个月,千家核心零售企业销售同比增长15.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专业店、百货店、专卖店分别增长18.3%、16.8%和15.1%,餐饮、租赁和零售业分别增长15.7%、15.5%和14.7%;分地区看,东、中、西部零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9%、18.3%和17.9%。
汽车及部分耐用消费品销售快速增长,引领消费结构继续升级。2006年1至10月,千家核心零售企业销售的商品中,增速排在前五位的商品类别是汽车、家具、金银珠宝、服装和通讯器材,分别增长29.4%、27.6%、24.6%、18.8%和15.7%。(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