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网络证券博客也随着股指激升如雨后春笋般冒出并不断发展壮大,有的点击量已超过几百万。对于这些网络证券博客,日前,有市场人士发表提出要对网上博客群发表的股评文章予以监管的建议,对此笔者有不同见解。
网络证券博客,可以归纳为四种:一是上市公司高管利用其职务身份发表关于资本市场的观点;二是证券公司分析师、研究机构研究员,以其专业分析预测发表的财经评论;三是草根股评家,利用其炒股经验发表股评文章;四是以收取会费、代理理财或设立私募基金为目的的股评家。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高管披露重要信息是有严格程序,上市公司高管在其个人博客上披露其公司重要信息是违规的,但如果只是发表与公司无关的个人观点,应是公民的言论自由,这是我国宪法明确保护的。
对于合法机构专业人士的财经评论,只要不违反法律,都属于我国法律的保护范围。
草根股评家,有些是凭其个人的经验能力发表股票的分析预测评论,有些是庄托、黑嘴发表别有用心的文章,这些都有赖于投资者对该信息的甄别,只有提高投资者的素质,培养投资者的正确投资观念,才能从根本上解决。
对于以牟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证券博客,根据《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具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执业资格者不得从事有偿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对于此类网络证券博客,必须予以关闭。
由此可见,证券专业报刊是否可以刊登旗下网站中的网络证券博客文章,仍须分门别类具体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第四类网络证券博客予以关闭;对于第一、二类网络证券博客,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完全可以客观的报导及刊载;对于第三类网络证券博客,可以有针对性引导。如果博客文章主人发表的文章被网友投诉为黑嘴、庄托,一经查证,网站完全可以对相关博主的文章不予推荐、刊登。而草根股评家的某些观点,其点击量也说明是市场声音的反映,刊登其博客文章,正是让监管层、投资者了解市场动态最直接方法。如果对网络证券博客采取简单的“一刀切”的方法去监管,相信投资者和相关博主还会转到其他网站去写、去看。当然,也有人认为,到其他网站写没有关系,只要证监会指定的证券报不刊登其文章,不扩大其影响就可以。我认为这种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我国是个言论自由的国家,正向多元化社会发展,只要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我们就允许各种声音的存在,对于跟主流观点不同的民间观点,我们要客观评价。毕竟,一百年前妇女缠足还是社会的主流观点,几年后,或许某些民间观点,就会成为社会的主流观点。以某种观点对错作为禁止其存在的理由,是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作为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代表着官方权威的主流观点,能够客观反映市场的多种声音,也是一家媒体应有的社会责任。我们应当培养引导出理智的投资者,而不是一群不会思考的“羊”,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相信广大投资者及读者会理性判断市场的多种声音。
网络证券博客,宜疏不宜堵,堵也堵不牢,禁也禁不住,而且还可能会因此失去正确引导投资者,培养市场投资理念的阵地,丧失监管规范的引导功能。
(作者为本报投资者维权志愿团成员,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博客地址:http://zhengmingwei.blog.cnstoc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