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本公司的关联方———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持有恒生银行有限公司62.14%的股权,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持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前总股本的15.98%,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获配数量披露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股)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731,000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预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截至2007年1月25 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6127元。为回报投资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本基金实施第一次分红,现将具体分红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向权益登记日在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实际分配金额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2月5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2月6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红利将按2007年2月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查询或赎回起始日:2007年2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2月6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2月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7年2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 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07年2月2日前(含2007年2月2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权益登记日和红利发放日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进行本基金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的申请。
七、咨询办法
1、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sbcjt.cn
2、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021-38789998
3、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交通银行、山西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兴业证券、光大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证券的相关营业网点。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