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份划转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大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通知,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将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全资国有股东———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3540万股本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现持有本公司73,391,280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3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35,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85%,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股份划转事宜尚需获得有权部门的审批,目前,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正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本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按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月26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铜峰电子
股票代码:600237
信息披露人名称: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北路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北路
联系电话:0562-283458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铜峰电子拥有权益。
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资公司”)签署本报告尚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公司、国资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铜峰电子: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铜峰集团: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北路
法定代表人:钱发友
注册资本:壹亿玖仟壹佰叁拾叁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407001100602
经营范围:经营铜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工业国有资产及其产权交易、投(融)资、证券、房地产投资以及相关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联系电话:0562-283458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国资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变动情况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同意,本公司拟将持有的铜峰电子35,400,000股份无偿划转给铜峰集团,该35,400,000股为本公司持有铜峰电子全部股份,本次股权划转尚需获得有权部门批准,若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持有铜峰电子股份。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无偿划转
三、减持目的及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意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本公司为铜峰集团全资国有股东,即铜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理顺铜峰电子国有股权结构,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拟将持有的全部铜峰电子股份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铜峰集团。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计划。
四、承诺事项
铜峰集团已承诺将继续遵守并履行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相关承诺,若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给铜峰电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铜峰集团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国资公司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铜峰电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五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铜峰电子董事会秘书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国资公司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的文本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7年1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铜陵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1月26日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铜峰电子
股票代码:600237
信息披露人名称: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联系电话:0562-2819266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7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电子”)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铜峰电子拥有权益。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签署本报告尚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本公司、铜峰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上市公司、铜峰电子: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公司: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6月1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陈升斌
注册资本:玖仟零陆万伍仟元整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407001100275(1-1)
经营范围:金属化薄膜、电工薄膜生产和销售,机械加工,五金交电、仪器仪表、电子器件、工业生产资料(除小汽车、化工原料)代购代销,百货、纺织品、土特产品批零兼营,打字,复印,粮油及制品、烟、酒零售,经营电工薄膜及金属化薄膜、各类电容器、企业生产的各类专用设备、工艺技术装备和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生产所需的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和技术的进口业务。
联系电话:0562-281926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产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情况:
铜峰集团全资股东为国资公司,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钱发友,注册资本19,133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铜陵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工业国有资产及其产权交易、投(融)资、证券、房地产投资以及相关的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简介:
铜峰集团成立于1994年6月18日,公司注册资本9006.50万元,公司法定
代表人陈升斌。该公司为全资国有企业,现持有铜峰电子73,391,280股份,占铜峰电子总股本的18.3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铜峰集团除持有铜峰电子73,391,280股股份外,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变动情况
经铜陵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将国资公司持有的铜峰电子35,400,000股份无偿划转给铜峰集团,该35,400,000股份为国资公司持有的铜峰电子全部股份。本次股权划转事宜尚需获得有权部门批准,若本次股份划转完成,铜峰集团持股数将由现的73,391,280股增加至108,791,280,持股比率由18.35%增至27.20%。
二、股份变动的方式:无偿划转
三、持股目的及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
国资公司为铜峰集团全资国有股东,即铜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理顺铜峰电子国有股权结构,经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将实际控制人国资公司持有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铜峰集团。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铜峰集团无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计划。
四、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铜峰集团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铜峰电子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五、承诺事项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承诺函
本公司承诺将继续遵守并履行铜陵市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1、持有铜峰电子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持有铜峰电子的股份在24个月内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3、在前项承诺期满后的12个月内,只有当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全天停牌的,该日不计入连续5个交易日)铜峰电子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格不低于4.80元时,方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份(当公司因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此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以上承诺,如果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给铜峰电子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本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2007年1月26日
第四节 后续计划
铜峰集团现已持有铜峰电子73,391,280股份,为铜峰电子第一大股东,所以本次股权划转不会对铜峰电子原有的战略及经营计划进行改变。
第五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关于资产及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变动后,铜峰集团与铜峰电子之间将仍然保持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和机构独立;
本次变动对铜峰电子的独立经营无实质性影响,铜峰电子仍将在生产经营中保持独立。
二、关于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铜峰集团与铜峰电子主业不同,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铜峰集团与铜峰电子也不会因本次股权划转而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第六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铜峰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并在指定报刊详尽披露,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铜峰电子董事会秘书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查阅:
1、铜峰集团营业执照;
2、本报告书的文本
第八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7年1月26日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安徽铜峰电子(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07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