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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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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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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1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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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2007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2208)定于2007年2月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11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泰达荷银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66577555)了解基金赎回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aateda.com)了解基金销售等相关事宜。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二、办理日常赎回业务的渠道

      1、直销机构

      名称: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延蕙

      联系电话:010-66577619

      客服电话:010-66577555

      客服传真:010-66577760

      公司网站:http://www.aateda.com

      2、代销机构

      

      备注: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3、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本基金的日常赎回业务安排

      1、日常赎回时间

      办理基金日常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受理时间为:9:30-11:30、13:00-15:00,如各销售机构办理时间有所不同,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2、日常赎回数额要求

      投资人赎回时按份额赎回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可申请将其持有的本基金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本基金份额少于1000份,则全部本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赎回金额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由此引起的差额计入基金财产。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与赎回的有关数额限制,调整结果必须至少提前两日内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告。

      3、日常赎回费率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按持有期递减,最高不超过赎回总金额的0.5%。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的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财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基金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算公式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申请日单位基金资产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申请日(T日)的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在当天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计算,并在下一交易日(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和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契约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按规定提前公告。

      四、基金单位净值公告

      从2006年12月15日起,本公司已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本公司网站和客户服务电话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开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五、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