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存在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之争,S深物业股权转让已中止数月,股改也至今迟迟未能启动。今日,随着S深物业国有股权估值报告书的出炉,这些难题会否迎刃而解?
这份由深圳市国资委选聘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显示,S深物业在评估基准日2004年12月31日的企业整体价值,以收益法的估值结果为110906.72万元,拟转让深物业70.296%的国有股价值为77962.99万元。报告同时指出,由于评估基准日在股改政策出台之前,估值结论未考虑股权分置改革、控股股权溢价和流动性溢价等因素。股权转让财务顾问国信证券则表示,深物业国有股权转让溢价幅度高于同期的国有股权转让平均溢价幅度,处于合理范围内。
这场股权转让可追溯至三年前。2004年,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启动了S深物业国有股权(占总股本70.296%)转让工作。2004年11月确定卓见投资有限公司为最终受让方,并于2005年4月1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这一股权转让先后获得深圳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批准、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后,却在2006年5月22日,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决定暂停审核卓见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至此,深物业股权转让程序中止,其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今未能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深物业与卓见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采用协议转让方式,建设控股将其拥有的深物业发起人国家股323747713股及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485899股,深投公司将其拥有的深物业定向境内法人股56628000股一并转让给卓见投资,转让价格在2004年12月31日每股净资产1.047元基础上溢价15%,每股作价1.20405元,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4.59亿元。
但随后,S深物业前董事长田承刚在递交给有关部门的报告称,深物业净资产升值至少应在20亿元以上,初步测算,按市场公允价值计量的深物业净资产应在25亿元左右,每股净资产应在4.6元左右而不是1.047元,转让70.3%的国有股权益应为18亿元而不是4.6亿元,国有资产涉嫌流失14亿元。
一场关于深物业股权转让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争论由此引发,争论核心在于,作为上市公司的深物业,其股权转让价格究竟以何为依据。
依照今日公布的这份估值报告书,拟转让S深物业70.296%的国有股价值为77962.99万元,每股价值2.047元。
昨日,S深物业A每股报收6.8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