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SST丰华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诉其借款纠纷案定于2007年3月13日开庭审理,高新投资请求法院判令SST丰华支付拖欠款项700万元,赔偿因迟延付款造成的经济损失497.87万元及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