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处香港前高等法院大法官现年82岁的李栢俭及其妻冯闰禅11个月徒刑,意味着这两名老人成为了香港监狱中的高龄犯人成员。李栢俭夫妇入狱的罪名为诈骗香港公共福利,二人于2003年至2004年间隐瞒其近200万港元的资产,以生活困难为由向香港特区政府骗取了近10万港元的综合援助及申请一套公屋(公屋类似于内地的经济适用房)。
公共福利是有限的,当有人通过欺骗伎俩获取一部分公共资源,必然使另一部分人的机会被剥夺,影响公共福利的公正、公平分配,损害社会利益。因而,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对这一做法予以严厉惩处,以确保公共福利得到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施惠于民。
我国香港地区的这一判决对我们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以经济适用房为例,它本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国家实行这一政策意在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然而,我国建设的相当一部分经济适用房落到了官员和富人手中。去年11月28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说,一项围绕北京、太原、西安三地展开的调查显示,高达48%的经济适用房被用于出租,而普通商品房用于出租的比例,仅为20.55%。这从一个侧面说明,至少超过48%的拥有经济适用房的人,并不是真正需要它的人,也根本没有资格获得经济适用房。
而在一些地方,一些原本用于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资源,被个别权力机构直接明目张胆地据为己有。比如,济南市阳光舜城小高层住宅区,表明是“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大的近300平方米,均价仅1900元每平方米,而对外发售价是每平方米4290元到6000元。巨大的差价在让一部分权力拥有者一夜暴富的同时,也使相当一部分穷人分享经济适用房的权利在事实上被剥夺。
目前,我国的经济适用房资源非常有限,即便全部用于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也是杯水车薪,然而,就是这些极其有限的资源,竟然被权力拥有者和富人巧取豪夺据为己有,这导致公共资源的配置出现严重畸形,无法用于最需要的人身上,公众对这一现象反响强烈、深恶痛绝。鉴于这一做法的危害性,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予以禁止,然而,效果始终不明显。追根溯源就在于侵占公共福利的成本太小而收益很大,侵占者受不到严厉惩处。倘若我们也借鉴香港的做法,让恶意侵占公共福利者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经济适用房沦为官员和富人福利的现象将能够得到有效遏制。
除了经济适用房,还有吃空饷、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始终得不到解决的问题,严格说来也是对公共财产或公共福利的侵占。事实上,世界上许多国家在法律上也是如此界定的。比如,2002年2月,意大利一位市长就因为私用一次公车(汽油钱是他自己出的)被当地法庭以“侵吞公共财产”定罪,判处6个月监禁。倘若我们效法这种做法,困扰我们多年的吃空饷、公车私用等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官员以通过拥有的权力或通过欺骗手段获取公共财产或公共福利,必将造成公共资源配置的失衡和畸形,影响极为恶劣,很容易造成民愤,危害社会稳定,因而,不妨借鉴香港地区的做法,通过修订刑法或出台司法解释,以严厉的制裁措施对这种行为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