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1月29日证实,我国已经正式采用“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即以布伦特、迪拜和米纳斯三地原油价格为基准,加上炼油企业一定的利润而产生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机制。
此消息立即对股市产生了影响,中石化等石化股票大涨。因为人们普遍认为,以中石化为代表的石化公司至少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有可能受益:一是全球油价继续下降而发改委保持现行燃油价格;二是国际市场油价上升而发改委也相应上调燃油价格。除非大背景改变,石化公司的利润不仅旱涝保收,而且会比现在更高。
显然,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被市场完全解读成了利好,相应的,对消费者则是利空。问题就出在成本这一至关重要的因素上。在“原油加成本”的定价机制下,成本是构成价格的最主要因素,相关油企只要抬高成本价格就可以轻松达到抬高油价的目的,这正是人们预期未来油价会更高的原因。
目前,炼油成本是不透明的,消费者无法对油企真实的成本进行核算与监督,成本高低只能由油企自己说了算,只能依据油企自己提供的数据来确定。在成本高低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情况下,油企产生抬高成本进而提高利润的冲动,就会变得顺理成章。问题是,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来抑制这种冲动呢?
油企的成本大致包含两个部分:一是企业用于生产不可缺少的成本,在竞争状态下,这部分成本可以通过技术上的改进降低下来。二是企业职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所造成的成本,这部分成本企业可以通过合理的激励机制、节约机制和成本控制机制等进行平衡和掌握。除此,还有其他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隐性成本。在竞争不充分的情况下,前两部分成本不仅难以降低,甚至可能会增加。至于隐性成本,如果缺少监督,它可以随时被纳入到炼油成本当中去。
竞争是促使企业降低成本的最好办法,但是,我国的石油巨头们恰恰缺少竞争所带来的动力,这使得我们对垄断国企成本的监控变得十分棘手。但是,既然实行“原油加成本”的成品油定价体系,有关部门就有必要认真对待油企的成本控制问题,否则,如果油企通过虚增成本换取利润,不仅可能损害到消费者的利益,也将因此大大削弱和降低我国油企的发展水平。
无论采取什么措施,都应该以促使油企的成本透明为基础,最大限度地促使油企增强社会责任感,使油企通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的方法来获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