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份额的分拆
(一)分拆日
2007年2月7日。
(二)分拆对象
分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三)分拆方式
基金分拆日日终,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分拆比例对持有人分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分拆。分拆后,持有人基金份额数按照分拆比例相应增加,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元。
分拆公式为:
分拆后基金份额数=分拆前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分拆比例
基金份额分拆比例=分拆日基金资产净值 / 分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总数(为分拆前基金份额总数)
其中,分拆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基金份额分拆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归入基金财产。
基金份额分拆后,基金资产净值包括已实现收益、未实现收益和实收基金的金额都没有变化,基金未来的分红能力也不受影响,仅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相应调整,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四)基金分拆日申购、赎回与转出的计算
为了基金分拆的顺利实施,自分拆日(2007年2月7日)起暂停本基金的转入业务。在基金分拆日,投资者申购申请将按照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并确认申购份额;当天的有效赎回和转出申请将以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赎回和转出款项。
(五)分拆结果公告日
2007年2月8日,基金管理人将基金份额分拆比例予以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自2007年2 月 9 日起(含该日)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份额的分拆结果。
(六)特别提示
1. 分拆日当日(2007年2月7日)本基金暂不受理除申购、赎回、转出及修改分红方式以外的其它交易业务。
2. 基金份额持有人因本次分拆增加的份额于分拆日后第2个工作日(2007年2月9日)起可办理赎回和转出。
3. 因为基金分拆日的有效赎回和转出申请将以分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计算赎回款项,所以当日基金持有人无法全部赎回和转出所持有的份额,敬请投资者留意。
4. 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时获得本次分拆信息,基金管理人同时将在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上刊登相关分拆公告;投资者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咨询相关事宜。
二、基金合同条款的修改
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协商,将基金合同第六章《基金的基本情况》(四)基金的份额面值的条款“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 元。”修改为“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元。”
前述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此修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日
关于易方达积极成长基金限量持续销售的公告
为确保基金平稳投资运作,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限量持续销售。(基金简称:易基积极成长,基金代码:110005)。
一、在基金分拆之前的限量措施
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到基金分拆日(不包括基金分拆日)为止,如果预计本基金净值总额接近、达到或超过100亿元,本基金将于次日公告暂停本基金的日常申购和转入业务,并对公告前一交易日已经提交的有效的申购和转入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重新开放日常申购和转入业务的时间,相应地取消基金分拆后两周的限量销售活动。
二、基金分拆后两周的限量措施
在自基金分拆之日起两周内(包括基金分拆日),本基金将暂停基金转入业务;如果预计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接近或达到100亿元,本公司将立即暂停该基金的申购业务,暂停申购公告将于暂停申购日当天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布,并于次一交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再次公告。
在此期间内,为将基金净值总额控制在100亿元以内,本基金管理人将把基金可接受的净申购金额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各参与持续限量销售活动的销售机构(以下简称“参与销售机构”)。各参与销售机构应在本基金管理人分配的净申购额度内开展基金销售活动,当预计净申购金额接近或达到分配的额度时,应立即停止本基金在该销售机构的申购业务。如参与销售机构将超过其额度的申购申请发给注册登记机构,注册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当日该机构提交的全部申购申请。
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重新开放日常申购和转入业务的时间。
在限量销售活动期间,所有销售机构仍可办理赎回和转出业务。
三、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万 1000元/笔 按笔收取,
200万≤M<500万 0.6%
100万≤M<200万 1.0%
50万≤M<100万 1.2%
M<50万 1.5%
(网上交易费率详见网站公告)
四、限量销售活动期间可办理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
在本基金实施分拆前(即2007年2月7日前,不含2月7日)的正常开放日,积极成长基金的所有直代销机构均可办理申购业务。
自基金分拆日(即2007年2月7日,含2月7日)起的限量销售期间,可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仅限于有条件实施规模额度控制的销售机构,具体名单另行公告。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 881 8088、(020)83918088或向代销机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详情。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