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管管“内部人”交易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日前,上证所发布通知,要求上市公司董监事、高管人员及时报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信息,并在上证所网站进行公开披露。从已经披露的信息看,上市公司高管等“内部人”对本公司股票的交易,确实值得注意了。
如今年1月10日至1月15日,某上市公司几位高管人员分别买了3万多到10万多不等的股票,该股股价开始启动。1月17日,公司发布了收购一家公司股权的公告,引起股票再一次涨停。该股票被“内部人”买入以后,短短几天,股票价格就从10元左右拉到了13元以上,收益率实在是太可观了。这些公司“内部人”买卖本股票行为同公司信息和股价的变动出现如此巧合,纯属偶然吗?
证券法对内部人交易虽有规定,同时也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但实际上并没有具体的细则来确认什么是利用内部信息从事交易。例如,上述“内部人”买卖以后,出现了股价大变动是否属于利用内部信息获得收益呢?由此可见,对什么是利用内部信息从事交易,内部人交易,应该遵守什么规矩,应该有具体细则来限定。
笔者认为,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结束,上市公司大股东、高管人员的利益,已经同证券市场紧密相连了。为充分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对“内部人”交易,对利用内部信息交易立法立规,已经是刻不容缓了。
(陈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