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7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808 股票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0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07年2月1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整在安徽省马鞍山市西苑路2号马钢宾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40906.747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批准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一年期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及相关事项。(418869.1651万股赞成,占有效投票数的95%;22037.5825万股反对,占有效投票数的5%)
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的要求,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公司境内律师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邱锫律师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