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
(3)净利润
本公司于2006年1-9月、2005年、2004年和2003年,分别实现税后利润37.38亿元、33.68亿元、26.37亿元和21.31亿元。2006年1-9月本公司税后利润实现高速增长,2005年较上一年增长27.7%,主要由于寿险业务和产险业务均获得较好的业绩以及投资收益改善;2004年较上一年增长23.7%,主要由于寿险业务产品组合改善以及公司经营成本得到持续控制。
4、现金流量分析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为保险业务,因此在日常业务经营活动中产生的主要现金流来源于保费、保单费收入和投资业务活动所产生的收入。所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1)提供寿险保单给付、退保及分红所需要的现金;(2)支付财产保险赔偿和有关的理赔费用;(3)投资支付;(4)支付其他经营成本等。
由于大多数现金保费收入是在保单给付和理赔前获得的,因此本公司从经营活动中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入,结合本公司以现金和易变现的金融产品形式持有的部分投资一起,基本上就可以满足本公司保险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如果本公司出现短期融资的需要,一般通过卖出回购证券等短期借款方式作为流动资金的额外来源。
(五)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及分配情况
1、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1)2004年4月本公司向股东宣派2003年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共计人民币5.92亿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2005年6月本公司向股东宣派2004年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4元,共计人民币8.67亿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3)2006年5月本公司向股东宣派2006年特别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20元,共计人民币12.39亿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4)2006年8月本公司向股东宣派2006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12元,共计人民币7.43亿元。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2、本次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
本次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现有股东及新股东,有权根据持股比例共同享有A股发行前本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的公司共有18家,其中境内15家,境外3家。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1、平安寿险
平安寿险于2002年12月17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3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梁家驹。本公司持有其99%的股份。截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寿险总资产为2,508.19亿元,净资产为104.65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28.40亿元。
2、平安产险
平安产险于2002年12月24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曹实凡。本公司持有平安产险99.062%的股份。截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产险总资产为141.12亿元,净资产为22.86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2.91亿元。
3、平安信托
平安信托于1984年11月1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八卦三路平安大厦;注册资本为4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童恺。本公司持有其99.881%的股份。截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信托总资产为75.29亿元,净资产为42.93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0.45亿元(含平安信托根据权益法分享的子公司净利润)。
4、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于1996年7月18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叶黎成。平安信托持有其86.21%的股份。截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证券总资产为36.81亿元,净资产为14.41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0.06亿元。
5、平安资产管理
平安资产管理于2005年5月27日在上海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陈德贤。平安资产管理由本公司、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分别持有90%、5%、5%的权益。截至2005年12月31日,平安资产管理总资产为2.14亿元,净资产为2.05亿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0.05亿元。
6、深圳商业银行
深圳商业银行于1995年8月3日在深圳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黄立哲。注册资本为55.02亿元,本公司持有其89.36%的股份。
第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本公司资本金以及/或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用途。
第四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与本公司业务相关的风险
1、本公司不能保证现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政策和程序能够识别、预测和控制全部相关风险;
2、本公司以统一的品牌向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若个别产品或业务经营不善,将会对公司整体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3、人才流失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故障,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5、本公司在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中可能受到的处罚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6、本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察觉并防止员工或其他相关方的信用、道德缺失等不当行为;
7、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物业尚未取得产权证明;
8、本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税收政策如发生变化,可能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9、本公司保险业务所采用的主要假设和估计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从而对公司经营造成风险;
10、本公司面临着资产与负债久期不匹配的风险;
11、本公司投资收益率受多方面不确定因素影响;
12、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代理人及保险营销员违反法定义务的不当行为将会对本公司带来欺诈风险;
13、不恰当或不及时的再保险安排可能对本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4、销售渠道受到的监管、面临的激烈竞争对本公司业务的开展带来不利影响;
15、巨灾可能对本公司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16、本公司可能面对集中退保风险;
17、本公司的银行业务可能面临缺乏运营经验、资本充足率下降、不良贷款余额增加的风险;
18、本公司不能保证收购深圳商业银行后能够在短时期内有效整合该行,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协同效应;
19、本公司信托业务可能会由于受到各种不利因素影响而产生风险;
20、本公司证券业务可能会由于受到我国证券市场景气程度等各种因素影响而产生风险。
(二)与金融行业相关的风险
1、行业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对本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利率水平的波动可能会影响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3、汇率的波动可能为本公司带来额外的损失和不利影响;
4、监管政策和其它政府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三)其他相关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将会影响本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2、H股股价与A股股价存在一定的相关性,本公司H股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对A股股价产生一定影响;
3、本公司同时受到中国大陆和香港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4、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造成本公司所披露的基于不同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存在差异。
二、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于2006年7月与深圳商业银行股东及深圳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2006年7月28日,深圳市财政局与深圳商业银行签订了《资产认购协议》,由深圳市财政局以1,008,000,000元的价格收购深圳商业银行原账面值达人民币1,008,000,000元之不良资产。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上述深圳商业银行股份转让、增资及不良资产处置已完成,本公司通过受让深圳商业银行股份及对深圳商业银行增资持有深圳商业银行89.36%的股权。
第五节 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的情况
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六节 备查文件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投资者也可到本行及主承销商住所查阅本次招股书全文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为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8:30-11:30,13:00-1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