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2月2日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召开。所有董事参与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新建四艘23万载重吨VLOC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总价32,320万美元在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广州中船龙穴”)新造四艘23万吨VLOC(超大型矿砂船)。本公司所属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发展香港”)已于同日与广州中船龙穴签署建造合同,详情请参考公司同日发布的临2007-004公告———《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矿砂船公告》。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出售“建设5”轮的议案
同意将 “建设5”轮以人民币860万元价格售予独立第三方广东梁文杰先生。
三、关于出售“建设6”轮的议案
同意将 “建设6”轮以人民币880万元价格售予独立第三方深圳市惠隆行海运有限公司。
四、关于出售“建设22”轮的议案
同意将 “建设6”轮以人民币950万元价格售予独立第三方泉州展兴船务有限公司。
“建设5”轮、“建设6”轮和“建设22”轮(合称“该等船舶”)是分别建造于1986年、1986年、1988年的五千吨级成品油轮,由于建造标准按当时的船舶规范设计,该等船舶在防火、防爆以及设备配置上均存在先天性的缺陷,目前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不符合本公司消除安全隐患的目标要求。此外,由于该等船舶设备老化,近年来该轮仍然维持高额维修费用,导致该等船舶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综上所述,考虑到船舶的安全管理、船舶经营效益以及本公司船队的发展方向等因素,董事会批准将该等船舶作为二手船出售。
经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于2006年8月31日评估基准日,该等船舶的净值分别为人民币372.73万、372.73万和421.04万元,评估值分别为人民币907.36万、905.32万和984.55万元。此次出售价格分别为人民币860万、880万和950万元。
五、关于处置“大庆44”轮的议案
决定将“大庆44”轮以人民币18,262,289.81元价格售予独立第三方江门市新会区苍山拆船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属原油船“大庆44”轮,于1976年2月1日在大连造船厂建成并投入营运,至今已达31年船龄。根据交通部2006年第8号令《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需强制报废。经市场询价,同意将该轮售予独立第三方江门市新会区苍山拆船有限公司,并约定只可拆解,不得转售或改作它用。截至2006年12月31日,该轮的净值为人民币182万元。
本公司将大力发展大型化、规模化、专业化船队,此次将“建设5”轮、“建设6”轮、“建设22”轮出售及将“大庆44”轮拆解符合本公司船队结构调整的总体安排。
六、关于增补马泽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推荐,拟增补马泽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均认为马泽华先生符合任职本公司执行董事的条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马泽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茅士家先生、王琨和先生、王康田先生、姚巧红女士的任期已于2006年12月31日到期,董事会批准:
1、续聘茅士家先生任公司总经理;
2、续聘王琨和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3、聘任王康田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4、续聘姚巧红女士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的任期自2007年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八、关于聘任谈伟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推荐,董事会批准聘任谈伟鑫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本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均认为谈伟鑫先生符合任职本公司副总经理的条件,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聘任谈伟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备查文件:
1、马泽华先生简历
2、谈伟鑫先生简历
3、关于聘任马泽华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关于聘任谈伟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
注:有关备查文件请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马泽华先生简历
马泽华先生:1953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航运处副处长、航运部副经理,中远英国公司总经理,中远(集团)总公司发展部总经理兼海外事业处处长、中远(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兼发展部总经理,中远美洲公司总裁,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副总经理,青岛远洋运输公司总经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裁,2006年11月起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
谈伟鑫先生简历
谈伟鑫先生:男,195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曾任上海海兴轮船(本公司前身)董事会秘书,中海(集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中海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发展部副部长、部长,谈先生兼任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2月起任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中海发展 股票代码:600026 公告编号:临2007-004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新建矿砂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二零零七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同意(请参考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所属中海发展(香港)航运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2月2日(星期五)在上海与独立第三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广州中船龙穴”)签约建造四艘23万载重吨VLOC(超大型矿砂船)。
一、概述
中海发展香港于2007年2月2日与广州中船龙穴在上海签订四艘23万载重吨VLOC建造合同,总价为3.232亿美元。此项交易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合同方介绍
广州中船龙穴:注册营业地址在广州市南沙区珠江管理区西路68号首层,法人代表为路小彦,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为船舶制造等。
中海发展香港:注册地址在香港德辅道中141号中保集团大厦6楼,注册资本50万美元,法人代表吴中校,主要从事航运业务,为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三、合同主要内容
本次在广州中船龙穴建造四艘23万载重吨VLOC,总价约3.232亿美元。船款将分别按各船的造船进度分五期支付,每期支付各船船款的20%。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20%通过自筹、80%通过银行贷款解决。该四艘VLOC交船时间预计为2009年12月,2010年4月、2010年7月和2010年12月。
四、签署合同原因及影响
根据本公司“十一五”发展规划,公司将在继续主导沿海煤炭运输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大货主的战略合作,通过签订长期运输合同来发展大型干散货船队,重点发展23万吨、30万吨级超大型矿砂船(VLOC),积极参与中国进口矿石一程运输。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6年10月及2007年1月与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首钢国际”)及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宝钢股份”)签署散装铁矿石包运合同,并将继续加强和国内其他大型钢铁企业的沟通和交流。
本公司目前拥有散货船133艘、456万载重吨,本次造船将有利于本公司扩大散货船队运力规模,加快船舶结构调整并提高经济效益。同时,有助于本公司与大货主之间运输协议的顺利实施。
五、其他事项
我司曾于2006年10月28日与广州中船龙穴签约建造4艘30万吨VLCC(该事项已获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召开的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主板上市规则》的规定,两项交易合并计算已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为此董事会决定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造船合同应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发布的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资料中关于本次造船合同的更详尽信息。
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