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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复牌的S西昌电连续涨停。
从公司日前发布的公告来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6.5股股份的高对价安排(相当于直接送股方式下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3.44股的对价)以及2006年业绩扭亏为盈的消息,无疑颇具推动力。而有研究员又添加了一个看点:那就是市场对公司大股东的期待。
S西昌电的前三大股东分别是凉山州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省电力公司,所持法人股分别占总股本的18.37%、14.63%和12.5%。除凉山州国资公司外,四川省水电集团和四川省电力公司的股权均是在去年下半年通过竞拍获得的:2006年7月27日,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通过竞拍获得S*ST朝华持有的西昌电力的社会法人股4346.0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4.66%),以每股1.81元的价格合计人民币7866.34万元拍得。此次股权拍卖成功后,S*ST朝华成为S西昌电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下降为12.5%(3712.9万股),这一部分股权在当年的12月份,被四川省电力公司以9020万元的总价拍得。
记者注意到,这两次拍卖的股权均来自S*ST朝华:7月的拍卖由重庆高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等申请执行S*ST朝华借款纠纷系列案件裁定,12月的拍卖由深圳市中院就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诉西昌锌业9000万元贷款和S*ST朝华质押担保一案裁定。
由于S*ST朝华利用S西昌电的优质资产,先后为自身及其20多个关联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相关案件还未完全了结。2006年8月11日,S西昌电还公告了公司两笔涉诉3.7亿贷款事项:一项是因违规对外担保,被西昌市农行向凉山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欠西昌市农行的以公司的电站、电网、线路、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作抵押的19笔共计28925万元贷款;另一事项是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向凉山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欠凉山州建行的以公司资产作抵押的4笔共计7993.651万元贷款。另S*ST朝华向金信信托融资1.2亿一案,S西昌电作为担保方承担连带责任,金信信托通过法院冻结了S西昌电的部分资产,浙江高院于2006年3月27日下达了有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民事判决书》。这些诉讼提醒人们,虽然S*ST朝华已经退出了S西昌电,但是,S*ST朝华留下的烂账对S西昌电来讲依然不能忽视,有法律界人士甚至表示了“不排除S西昌电股权或资产被再度冻结及至拍卖的可能。”
那么,如果S西昌电的股权或资产再度拍卖,四川省水电集团和四川省电力公司这两大股东对公司的影响就将更加令人关注。
对于S西昌电来说,背靠四川省水电集团将为其未来经营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四川省水电集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四川水电产业集团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国有独资公司,首期注册资本24.41亿元,四川省政府授权资产130亿元,可控可涉资产规模250亿元以上,其主要经营模式是对未改制的地方电力企业实现控股、参股,对已改制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进入,对有关电力类上市公司加强监控与协作并适当介入。
而四川省电力公司已现身包括S西昌电、乐山电力、S明星电、岷江水电在内的四家四川水电类上市公司,并已成为另三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电力公司是国家电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有特大型企业,以电网经营为核心业务,负责四川省境内主要电网规划、建设、运营和电力供应。200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达484亿元,拥有电力生产、设计、施工、修造、科研及学校等企事业单位45个,职工总人数28958人,供电面积约16万平方公里,占四川省土总面积的33.55%,供电人口约664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78.4%。
如此看来,S西昌电的看点虽说不少,但不确定性也依然很多。
■观点
一、有专家分析,电力体制改革后,厂网分开使四川省电力公司成为主管电网的公司,负责输供电,手中少了发电公司。而地方小水电还没有纳入电力体制改革,几家水电类上市公司均是发电输电供电一体化,所生产的电按“就地消化、就地平衡”的政策输配,所以每一家上市公司所在供区成为一个区域性售电市场,四川省电力公司入主这些上市公司,一方面拥有了发电厂,另一面拓展了自己的售电市场。
二、S西昌电能否胜诉成为股权之争的关键所在。胜诉不是没有可能,按照西昌电力自查结果,10亿元违规担保中,有6亿元左右是原大股东涉嫌伪造董事会决议、伪造董事签名,恶意追加担保造成的,如果这一证据对S西昌力有利,就可能胜诉。诉讼双方也可能采取债务和解的方式来渡过难关。胜诉或债务和解都有可能保持凉山州国资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