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宏峰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
2007年02月0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周飞
今日,天津宏峰公告称,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买卖天津宏峰股票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于2007年1月23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804.04万股,平均价格为4.261元/股;于2007年1月24日购买天津宏峰股票243.88万股,平均价格为4.255元/股。于2007年1月30日购买天津宏峰股票156.29万股,平均价格为4.271元/股,于2007年2月5日出售了天津宏峰股票94万股。平均价格4.383元。通过计算,上述出售股票总的均价为4.27元/股,购买的股票总的均价为4.26元/股,除去费用,未产生差价收益。
目前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公司持有天津宏峰股份15490.11万股,占天津宏峰总股本56111.62万股的27.67%,(减持1.17%)仍为天津宏峰第一大股东。天津宏峰提醒公司大股东,股票交易必须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执行。